2021年广东省下发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等事项的通知》,确定了从2021年开始广东省针对“中人”养老金的补发政策正式开始实施,2021年,增发30%,到了2022年增发50%,以此类推直到2025年增发100%。
从这我们可以看出,广东省到了2022年,正好会发放50%的增发部分。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享受到增发部分的养老金,根据文件要求,只有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退休人员才可以享受到50%增发养老金的部分:
1、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
2、1993年12月底没有视同缴费年限但有实际缴费年限的参保人;
3、1994年1月至1988年6月30日有实际缴费年限的参保人。
从对过渡性养老金、十年过渡期的定义以及广东省十年过渡期的例子大家可以看出,第一,养老金增发部分并不是谁都可以领取的,需要满足特别的条件才可以;第二并不是所有省份到2022年都会增发50%的养老金。主要还是要看所在省什么时候下发增发政策,一些实施比较早的省份吗,2022年可能以及下发70%的增发部分;像广东,到2022年会下发50%增发部分,还有一些省份还没有开始。所以不同省份,下发的时间和比例各不相同,并不能一概而论。
第一类是“企业中人”,我国大部分地区是在1992年建立的养老保险统筹制度(部分地区会稍微有延迟,一般是在1992-1997年之间),对于在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在1992年之后退休的员工我们会叫做“企业中人”;
第二类是“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因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前自己是无需缴纳社会保险的,在退休后根据在职时的职级以及薪资按照不同的比例领取退休金,由国家财政统一支付。但是在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也并入到养老保险统筹制度中,所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样要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对于在2014年之前参加工作,2014年之后退休的人员叫做“机关事业单位中人”。
不管是企业中人还是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在退休后除了能够领到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之外,还可以领取到一笔养老金叫做“过渡性养老金”。很多人会以为过渡性养老金和十年过渡期是一回事,但事实上两者是不同的概念。
过渡性养老金主要是为了弥补在养老保险统筹制度建立之前,没有建立个人账户从而个人账户里面的金额过少,导致退休后养老金过少而实行的保障政策。而十年过渡期是为了让统筹养老保险制度顺利实施而采取的措施,按照“保低限高”的方式 ,每年增发10%的,一直到增发100%,十年过渡期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