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贵州省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具备上述三项条件,且符合《2021年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实施办法》(见2021年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实施办法)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可以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在贵州省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1.持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同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满3年,有我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的香港、澳门学生;
2.持有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满3年,有我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的台湾省籍学生;
3.在我省定居,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满3年,有我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四、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或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1.符合我省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
2.具有一定体育或艺术特长。
五、符合贵州省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参加2021年3月高考听力考试。
六、符合贵州省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有报考外语外贸类等有英语口语考试成绩要求的院校或专业意愿的考生,须报名参加高考英语口语考试。
七、具有贵州省户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可以报名参加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
八、户籍未迁入我省,但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