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新闻网记者在街头看到,大多数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骑乘摩托车、电瓶车佩戴头盔。但仍有人抱着侥幸心理,甚至有家长带娃出行不戴头盔。一个小时内,民警发现不戴头盔交通违法行为7起。
民警询问中发现,未按要求佩戴头盔的骑乘人员中,有的嫌头盔重,有的认为戴头盔太热,把它们放在车筐里、塞进后备箱、挂在车把上……出现带而不“系”的情况。此外,还有部分骑乘人员远远看到交警检查,停在路边慌忙拿出头盔佩戴,民警见状都一一进行了批评教育。
宝鸡交警提醒:要求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是为了确保他们的出行安全。正确佩戴头盔有助于降低交通事故伤亡率,是保障人身安全的有效手段,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提高安全意识,不要为了应付检查而耍“小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