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5 日消息,9 月 1 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却率先公告了一则有关腾讯《三体》音频著作权的维权结果。
本案系 2019 年,腾讯公司通过网络取证,认为荔支公司的荔枝 App 中存在大量主播上传的《三体》音频内容,于是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讼。文书显示,原告腾讯公司诉称,其在 2016 年 5 月与小说《三体》的作者刘慈欣签署独家合作协议,刘慈欣出具授权书,原告享有将《三体》录制成音频作品的独占性授权。被告荔支公司通过其官网和“荔枝”应用软件提供大量未经授权的三体有声小说的在线收听、播放、缓存下载服务,使得众多网络用户不再访问原告网站并下载原告的“企鹅 FM”客户端,严重了原告对作品享有的著作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荔支公司了原告的著作权,依法应承担停止、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责任,判决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500 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 17 万余元,并在其首页连续十五日刊登,消除影响。
荔支公司认为《三体》改编成广播剧的权利独占许可为喜马拉雅公司公司所有,且刘慈欣未将作品网络直播的权利授权给腾讯公司,遂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虽有瑕疵,但判决结果正确,因此判决驳回荔支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2019 年用户生产内容(UGC)模式的荔枝登陆纳斯达克,股票代码“LIZHI”,成为“中国音频行业第一股”。
值得一提的是,国产《三体》电视剧暂定 9 月在腾讯视频播出,共有 24 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