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教育部颁布了《义务教育信息科技课程标准(2022年版)》,这是我国课程建设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事件。
课标中信息技术课程向信息科技课程的转变,彰显了信息时代公民素养内涵的新变化,突显了素养导向的重要地位,更强调了科学意识与科学思维的培养。随着国家数字经济的发展,新时代人才更需要深入思考技术背后蕴藏的逻辑与哲理,要具备推动科技发展的意识、思维与能力,即“素养”。
义务教育阶段的信息科技课程将侧重点置于素养导向,即培养学生的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信息社会责任,培养学生利用科学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的理解能力与判断能力,引导学生利用信息技术描述事物、总结事物、探寻规律。技术只是上述目标的实现手段,而非课程教育目的。
从课程内容上看,从“技术”到“科技”,体现了更高的育人价值追求,将科学思维与技术功能紧密结合在一起,培养学生更好的适应力、胜任力和创造力。
从“技术”到“科技”,信息科技学科正面临着从“技术导向”到“素养导向”的课程目标转变,面对信息科技课程大概念、主题式、综合化、体验性的新特征,教师的角色重构成为落实新课标的关键要素。
教师是课程变革的开拓者。处在从“信息技术”到“信息科技”的转型期,每位教师都应当成为也必须成为课程变革的开拓者,要具备宽广的时代视野,坚韧的教育理想与信念,扎实的学科知识与实践能力,从信息科技教育理念、育人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评价等多角度深刻分析信息科技课程的创新性特征,从观念上自我革新,进一步理性认识当前信息科技课程实施中的深层次问题,创造性地思考和设计信息科技课程教学的新模式,突显时代特征、育人目标,成为教学创新的开拓者。
教师在变革实践中更要成为学生科学探索的推动力量,科学意识和科学创新能力养成的引路人。
教师是课程变革的实践者。教师是教育目标的执行者,是课程的实施者,是直接参与育人过程的主体。教师要在对课程价值、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充分理解的基础上,顺应时代对信息科技课程的需求,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宗旨,遵循教与学的基本原理,充分利用智能技术的支撑,结合各学科间的关联,运用课标中有关大概念的课程思维,从当代世界科技发展特点出发,把握中国特色课程建设思路,彰显全面育人的教育理念,从学生核心素养形成的着眼点出发,进行信息科技课程的设计、开发、组织、实施与评价,使学生在丰富的体验中获得知识与技能,注重学生科学思维的形成,引导学生理性客观地处理信息社会中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和问题。
教师要不断保持并提升自我教育能力。终身学习不仅是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更是教师应对新时代教育变革的必备素养。
新课标中关于课程大概念、主题式、综合化、体验式的设计思维,为信息技术教师转变为信息科技教师提供了新的课程设计导向,也为信息科技教师的专业发展指出了明确的提升方向。
面对信息科技课程的新定位,教师不仅要更新课程理念,更要进一步提升自身信息素养以及教学技能,增强对信息科技课程的全面认知,从思想和行动上为应对课程变革做出新的努力,在信息科技教育领域下苦功、练真功、立新功,成为卓越的信息科技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