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考须知
一、 首先应确认您进入的是指定报考网站:
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选择数字服务大厅--点击“教师招聘”登陆。
二、应聘考生进行网上报考前应准备下列事项:
1.准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2寸标准数码身份证照;要求统一白底,尺对大小4宽))证件照,jpg格式,15KB左右;建议统一到数码照相馆拍照。
2.准备好网上报考电子支付报考费的工具(本系统支持20多类网上银行支付的银行卡), 每选择报考岗位须支付考试报名费为80元。每人(按一个身份证号)只能选择1个招聘岗位(即1个县〈市、区〉)招聘考录单位,每个岗位报名考试费80元(根据闽财综〔2010〕23号)
三、应聘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证、他人照片进行资格审核,否则造成其他考生无法实现报名资格审核等情况而引起纠纷的,需承担全部责任。
四、网上报名缴费时间为2018年3月18日-3月24日,应聘考生请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完成网上报名缴费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系统以应聘考生本人注册设置的帐号和密码作为登录的依据,应聘报考人员请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否则他人误用造成的后果,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报考条件请详细阅读各县(市、区)招聘单位网站公布的招考简章(或招聘方案)。也可通过本网站招聘计划库详细了解招聘单位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报考资格条件。
七、报名方式
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报考岗位和确定一个参加(笔试)考试地点。
八、报考岗位限制、选择参加笔试地点
每位应聘考生只能选择报考1个岗位(即1个县〈市、区〉)招聘考录单位,每个岗位报名考试费80元(根据闽财综〔2010〕23号)。笔试考试地点统一设在招聘单位辖区的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九、资格审核状态查询、申诉与重补报、退费
(一)应聘考生在网上报名提交个人信息与电子支付完成后,需经招聘单位人事部门资格初审。考生在个人平台上的报名状态将根据初审情况显示“通过”或“不通过”,以及显示应聘考生已报考岗位的数量和报名状态。如果显示“通过”,则表明应聘考生报考该岗位已成功。应聘考生即可打印网上报考报名“确认信息回执单(OK)”;如果显示“不通过”,表明应聘考生网上报考报名不成功,应聘考生可在线进行申诉或提出报考费退款申请。
(二) 应聘考生在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后,若在资格初审“不通过”,则考生可使用已支付的报名费用进行重补报其他招聘岗位,其网上报名缴费不会发生重复缴费(考生也可做退款申请处理)。网上报考报名不成功的报考岗位考务费退款处理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电子缴费系统在网报结束后一个月内,通过网银功能将应聘考生(未成功报考岗位)的网上缴费金额的统一退回考生原帐户。
(三)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考试网上报考报名考务费收取,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若应聘考生经招聘单位初审确认报考成功“OK”的,其网上报考电子支付缴费,不论其是否参加考试(笔试),所收费用一律不予返还。
十、应聘报考者在应聘报考报名信息提交时,应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做出承诺,如有不实导致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应聘考生应负全责。
十一、应聘留言
应聘报考者如有疑问,可在个人平台进入“考生问答”栏目留言提问,每个问题一般针对具体招聘单位的管理员提问。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单位的工作人员一般会在下一个工作日内回复。应聘考生也可通过本网站公布的招聘单位电话直接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