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3年3月16日至2001年3月15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78年3月16日以后出生)。
报考法院法官助理、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的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3年3月16日至2001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报考市及以下法检两院、公安机关和监狱、戒毒系统一线管理机构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88年3月16日至2001年3月15日期间出生),报考此类职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最高学历报考的,以及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类和监狱、戒毒系统一线管理机构狱医、心理矫正类等特殊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83年3月16日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机关特警类职位的年龄为18至25周岁(即1993年3月16日至2001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除外)。
5.具有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
(2)报考“从本地人员中招录”的专门职位,应为职位所在地级市或县生源,或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户口在职位所在地级市或县,或在职位所在地级市或县累计工作(含入当地社保)5年以上的人员。
(3)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应为我省招募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考生如报考此类专门职位,限报服务所在市、本人户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单位相关职位,也可报考其他非专门职位。
(4)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应为我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服役期满2年以上且已退出现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或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录取或就读期间参军入伍的人员,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如报考此类专门职位,限报入伍所在市、本人户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单位相关职位,也可报考其他非专门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