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下政策规定:
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人社部发【2020】40号文件切实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鲁人社函【2020】78号 2020年7月2日)
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鲁人社函【2020】41号2020年7月6日)
三、关于转发鲁人社函【2020】41号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人社函【2020】17号2020年7月10日)
济南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 参保缴费不满1年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3、 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政策执行期限
2020年3月——12月
注: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