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连续与公司签订两次劳务派遣合同,期满的;
(2)在技术员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的(以聘任时间为准);
(3)连续4年考核结果均“优秀”的;
(4)获得集团公司年度首席管理者、首席业务能手、首席员工、总经理特别奖或连续三年获得集团公司年度优秀管理者、优秀业务能手、优秀员工的;
(5)获得市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劳模、标兵、五一奖章等)的;
(6)参加职工技能竞赛,个人获得大工种前三名(录取名次五名以上)、小工种前两名或连续三年获取名次的;
(7)参加集团公司技术比武,个人连续三年获得第一名的;
(8)取得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