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开始实施,这意味着我省正式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饮具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禁塑’工作是海南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标志性项目之一,是保持一流生态环境质量的现实需要。”省禁塑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自2018年开始,我省率先在全国开展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
今年8月1日起,我省分阶段、分区域、分重点在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学校、旅游景区、大型商超、医院等重点行业场所开展“禁塑”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单位替代品销售总量约为350吨,重点行业“禁塑”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在培育发展替代品全产业链方面,目前已有7家省内企业具备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生产能力,年底可形成膜袋类产能3.2万吨/年,餐饮具产能约1.1万吨/年。我省还发挥自贸港政策优势,吸引中科院、中石化等8个上游原材料项目落地,将于2022年至2023年前后形成全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完整产业链。为扩大禁塑宣传教育工作,我省还在各地累计开展50余场、共有上万人次参与的“禁塑”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省生态环境厅也呼吁,广大企业、公众多渠道多方位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积极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积极响应“禁塑令”,拒绝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使用可重复使用制品、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纸制品、布制品等替代品,共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人人参与环保的实际行动,共同呵护海南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