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记录一般要忠实记录会议情况,不夸大,不缩小,不杜撰,不漏记,力求全面准确。为清楚起见,会议记录一般包括两部分:
第一部分,记录会议的组织情况,要求写明:
(1)会议名称;
(2)时间、地点;
(3)出席人数、缺席人数、列席人数;
(4)主讲人、主持人、发言人;
(5)记录人。
第二部分,记录会议内容。这是会议记录的核心部分。要记录主持人发言、会上的报告、发言,会议作出的决议等。对于发言内容的记录,可以有两种形式:
一是详细具体地记录,尽量记录原话,主要用于比较重要的会议和重要的发言;
二是摘要性记录,只记录会议要点和中心内容,多用于一般性会议。
会议结束,记录完毕,要另起一行写“散会”二字,如中途休会,要写明“休会”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