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政府要继续加大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投资力度。通过政府杠杆作用协调其他行业对农村公路投入资金,使社会和谐发展;各级政府应退出竞争性领域,将退出的这部分资金转移支持农村包括公路建设、养护在内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根据地区经济差异分档进行财政拨付,对特困地区政府有义务全权负责养护;从交通行业内部经济能力较强部门直接划拨资金,缩小行业内部差距。 第二、引导广泛社会资金汇集到农村公路。深挖农村公路第三产业潜力;农村公路沿线企业代养;扶贫挂钩单位出资;个人自愿出资,民间机构集资;其他社会资金。 第三、鼓励农村公路沿线受益企业或个人捐助或领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