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学校在大门口或学生进出主要部位设置门卫室,按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门卫。门卫人员数量按学生数的1/300比例配备。
2、门卫人员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0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良好,能够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无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开除公(军)职的记录,无精神病史。有条件的学校或学生超过2000人的学校必须聘请专职保安,保安配备参考数量为小学3-6人,初中5-10人,高中10-20人。
3、学校聘请兼职门卫,要进行岗前培训,组织学习安全保卫知识及学校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4、门卫室内配德警械、手电筒和通讯工具等设施,门卫人员能正确并熟练使用各种用具。
5、门卫室内要建立《门卫管理制度》、《门卫岗位职责》、《值班人员管理办法》、《学校会客制度》、《学校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办法》等制度并上墙,设立《值班记录》、《巡查记录》、《交班接记录》和《进出人员登记薄》等记录。
6、门卫人员在岗期间要做到:衣着整洁,行为规范,语言文明,礼貌待人,忠于职守。不得无故脱岗、漏岗、擅离职守,不准酗酒,严禁睡岗。在岗期间不得看书、看报、听广播、干私活。
7、门卫人员要有严格的交接班制度。接班时,必须向交班方详细询问有关情况,移交值班记录,巡视相关场所,做好交班手续。门卫人员请假需事先办理手续,经有关人员批准并安排好替代人员方可离岗。
8、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门卫人员与值班人员要定期对校园内的各个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巡查记录。要特别加强夜间巡逻。能够正确开启警报装置,一理发生情况迅速查明原因,积极保护现场,必要时及时报警,协助警方处理。
9、门卫人员须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应该进行登记,填写相应会客单,写明进出校的时间与事由,并与接待者联系,经确认后方可入校。来访者出校时,凭被访者签字的会客单放行。如遇被访者上课或开会,应告知其在门卫室等候。上课期间禁止家长和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校,如遇特殊情况,先由门卫联系学校办公室,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方可
准许入内。
10、门卫人员要在学生上下学时间,维持学校门口秩序。把好学生出入关,防止住校生私自外出,学生须持有离校证明并登记后方可出校门。
11、门卫人员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货物进出校门,需凭相关部门证明(或出门单)经确认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级部门机动车辆进校,应指引其到指定停车区停放,不得随意进入学生生活区、教学区。校外机车车辆一律不准入内(特殊情况除外)。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行,并在指定地方停放。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内。
12、门卫人员要把当天的出入登记表、巡查记录、值班记录等资料整理上报。
13、门卫人员要自觉维护学校门岗环境,积极做好包干区域的环境卫生。对在校门附近设摊的要予以劝阻,对校门外自行车的停放要加以管理,对校门口的绿化景观要进行维护,对放学时校门口的交通拥堵要实施疏导。确保校门左右200米内无设摊,校门口内外通道畅通无障碍,周边绿化景观无破坏,门卫室外环境整洁无杂物。
14、门卫人员要确保联系畅通,切实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15、门卫人员要定期对门卫室及周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整改。
16、有条件的学校可将校园监控终端安装或引入门卫室,便于门卫人员在双休日和假期不间断地监视校园安全状况。
17、门卫人员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一旦发生险情事故,要临危不具,挺身而出,控制局面,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要切实协助学校、社会、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防盗、防灾、防事故、防破坏等工作,确保学校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