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属于最后一级防护控制措施。 2、优先顺序为:消除(改变设计消除危险源)→替代(无害替代有害、低毒替代剧毒)→工程控制措施(防护罩、联锁装置、排风装置等)→管理控制措施(安全标识、警告提示、安全作业制度、报警器、作业许可制度等)→个体防护装备(防护眼镜、听力保护器具、头面部防护用品、呼吸保护用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