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指职业女性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休假权利。从产前到产后,一般有98天。
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以下为产假的分类: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