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医疗卫生行业为例。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别说高级职称,就是中级职称都很难评上。那时候政策很明确,自评定职称的文件下达之日起,就享受相应的职称待遇,实践中确实存在某些弊端。
上世纪九十年代起,开始实行评聘分开,评上的机会增大了很多。评上了,不一定能聘上,一方面是指标有限,还有一方面是医院也得考虑实际工作能力,不要以为同一家医院同一专业医生里,副主任医师就肯定比主治医师水平高,确定有例外情况存在。
本地三甲医院就有主治医师资格的高聘为副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资格的低聘为主治医师的情况。人命关天,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决定你可以干哪个级别的技术工作。多数情况下,大、中型医院晋升副高以上职称,个人不出什么节外生枝的事儿,运气好,次年补空指标上去。不过,等两三年也正常。
基层医院,如乡镇、社区,倒退十年,没有晋升正高职称的机会,副高就是晋升天花板了。为了鼓励大家,主要还是想留住人,政策放开了,基层可以晋升正高,虽然,最终不是都被用人单位聘用了,但是总还能聘上一些,水涨船高的结果是晋升副高比过去机会大多了。
都知道基层医院人少,业务开展单纯,技术复杂程度不高,哪有那么多副高岗位可以提供,人社局下达的指标也有限。就会出现晋升高级职称多年了,至少三五年吧,到退休都只是聘在中级职称岗位上,这样的基层同行还就认识几个,那也没有办法,只能享受中级职称退休待遇。主要是晋升上的人太多了,没有那么多空指标可用。
退休后返聘原单位,还是按中级职称协商返聘待遇,如果去民营医院应聘,一种是只看高级职称资格证,按高级职称协商待遇,还有一种则要求提供原工作单位聘用文件,否则按中级职称协商待遇。
例外情况也有,认识本地三甲医院一位只有副高职称资格证的医生,在职时被聘为正高职称,退休返聘仍然为正高职称。
评聘分开实行多年,整体利大于弊,相对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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