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N-甲基吡咯烷酮废液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N-甲基吡咯烷酮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建议企业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规定的固体废物类别进行管理;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未明确,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不确定其危险废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并根据鉴别结论管理处理N-甲基吡咯烷酮废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