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财务报表的申报时间是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对外提供。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五十七条:月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月度终了后6天内(节假日顺延,下同)对外提供;季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季度终了后15天内对外提供;半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年度中期结束后60天内(相当于两个连续的月份)对外提供;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对外提供。
企业向外报送的年度会计报表,应当由企业行政领导人、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财务报表通常经注册会计师审定。为了提供比较信息,资产负债表的各项目均需填列“年初余额”和“期末余额”两栏数字。
其中,“年初余额”栏内各项目的数字,可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相应项目的数字填列。
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与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当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个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