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土地处理系统属于污水自然处理范畴,简要定义为:污水有控制地投配到土地上,通过土壤—植物系统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吸附、过滤与净化作用和自我调控功能,使污水可生物降解的污染物得以降解、净化。氮、磷等营养物质和水分得以再利用,促进绿色植物生长并获得增产。
污水土地处理系统由以下部分组成:
(1)污水的收集与预处理设备:防止泥砂在布水系统中沉淀和机械磨损,以及过量悬浮固体引起的土壤堵塞。
(2)污水的调节、贮存设备:调节土地处理系统受气候影响时的水力负荷,可采用贮存塘与土地处理联合系统。
(3)配水与布水系统:配水系统包括污水泵站、输水管道等。布水系统的功能是将污水按工艺要求均匀地投配到土壤—植物系统。
(4)土地净化田(土壤—植物系统):土地净化田是土地处理系统的核心,污染物的净化和去除主要在此完成。在一定范围内,选择到满足土地处理要求的土地是这一技术成功的关键。土地选择要考虑地形、地表坡度和土壤性质。
(5)净化水的收集、利用系统:其作用是保证污水土地处理系统的处理效果和水流通畅,保护地下水和再生水利用。
(6)检测系统:其作用是检查、监控处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