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