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十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2、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煤矿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按照本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交本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资料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