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点BOT与BOO模式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在bot项目中,项目公司在特许期结束后必须将项目设施交还给政府;而在BOO项目中,项目公司有权不受任何时间限制地拥有并经营项目设施。从BOT的字面含义,也可以推断出基础设施国家独有的含义:作为私人投资者在经济利益驱动下,本着高风险、高回报的原则,投资于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
为收回投资并获得投资回报,私人投资者被授权在项目建成后的一定期限内对项目享有经营权,并获得经营收入。
期限届满后,将项目设施经营权无偿移交给政府。
由此可见,项目设施最终经营权仍然掌握在国家手中,而且在BOT项目整个运作过程中,私人投资者自始至终都没有对项目的所有权。说到底,bot模式不过是政府利用私人投资者在一定期限内对项目设施拥有经营权,但该基础设施的本质属性没有任何改变。
换句话说,运用bot方式,项目发起者可拥有一段确定的时间以获得实际的收入来弥补其投资,之后,项目交还给政府。而BOO方式,项目的所有权不再交还给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