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单位或个人根据自身所申请的项目,向市卫生局卫生监督管理卫生许可受理处领取申请表。
2、申请单位或个人按要求完成上述申请表上准备的资料。
企业应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例行(型式)试验报告;
(3)环保、卫生证明等。
3、填写好后,向市卫生局提交卫生行政许可申请与相关资料,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卫生许可受理处受理。4、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卫生许可受理处在收到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后,进行申请登记、受理审查,给予“受理”、“补正申请” 或“不予受理”的答复。5、卫生行政许可审查与决定。(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卫生许可受理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6、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迁移厂址、另设分厂或车间的,应按照《消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市卫生局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