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拿相关材料到现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办理
一、所需条件
1、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以自己的房产证、或者租房合同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
2、如果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 6 个月以上
二、所需材料
1、申办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身份证)
2、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有关居住证明等材料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 张
【补充】如果《居住证》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7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证》签发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