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8 号令《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章 经营许可与备案管理第二十一条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办理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在其他场所贮存并现货销售医疗器械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经营许可或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