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就业促进处。人力资源市场处。军官转业安置处(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农民工工作处。劳动关系处。工资福利处。养老保险处。失业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农村社会保险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调解仲裁管理处。劳动监察局。机关党委 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省外国专家局(副厅级)下设:
1、交流与合作处。
2、专家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