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门窗安全5.4.2规定: 防火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并在关闭后应能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
2、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4.12 建筑中的疏散用门应符合下列规定:民用建筑和厂房的疏散用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除甲、乙类生产房间外,人数不超过60人的房间且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时,其门的开启方向不限。
3、根据《住宅设计规范》公用部分6.2.5 规定: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