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7年制定了“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明确界定范围:一般房屋建筑工程从建筑层数、高度、跨度、建筑面积,单项工程投资额等5各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规模上分为大型、中型、小型。
大中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按单项工程合同额区分,二级建造师可以承担3000万以下规模的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无限制。
按建筑群建筑面积区分,二级建造师可以承担建筑面积10万平米以下规模的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无限制。
按单体建筑面积区分,二级建造师可以承担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米以下规模的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无限制。
同时,有一点必须指出的是,一级建造师是全国注册,全国执业,而二级建造师是省内注册,全国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