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定期走访失业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家庭,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 准确掌握社区内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相应的工作台帐,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
(三) 创办社区就业实体,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和公益性岗位,组织推动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开展再就业援助服务,帮助困难群体特别是“4050”等救助对象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四) 做好城镇失业人员的求职登记工作;为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推荐参加职业培训等项就业服务。
(五) 受理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和小额担保贷款的申请、开展资格审查,协助办理信用证明等有关手续。受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促进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六) 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组织社区内退休人员开展政治学习和文体活动;核实退休人员的生存状况和领取退休金资格;协助做好其他各项相关的服务工作。
(七) 负责社区内劳动保障相关基础数据的采集和传递,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统计和其他劳动保障统计工作。
(八) 承担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和镇劳动保障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