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包括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31 号——现金流量表》(财政部财会[2006]3 号):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一)库存现金库存现金是指企业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即与会计核算中“现金”科目所包括的内容一致。 (二)银行存款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在银行,它们的区别在于: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中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不应作为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如不能随时支取的定期存款。但提前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便可支取的定期存款,则包含在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概念中。 (三)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存在银行有特定用途的资金或在途中尚未收到的资金,如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保证资金、在途货币资金等。 (四)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现金等价物的主要特点是流动性强,并可随时转换成现金的投资。通常指购买在三个月或更短时间内即到期或即可转换为现金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