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之作为第三人称代词,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
例句:清 蒲松龄《狼》:“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
白话译文:用刀劈狼的脑袋,劈了几刀杀死了狼。
2、之表示第一人称,我。
例句:西汉 司马迁《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
白话译文:不知道将军宽容大度到这个地步。
3、之作为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
例句:唐 刘禹锡《陋室铭》:“何陋之有? ”
白话译文:这有什么简陋呢?
4、之作为结构助词,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
例句:唐 刘禹锡《陋室铭》:“无丝竹之乱耳。”
白话译文:没有繁杂的音乐扰乱了两耳的清静。
5、之作为结构助词,定语后置的标志。
例句:战国 荀子《劝学》:“蚓无爪牙之利
白话译文:蚯蚓没有锋利的爪牙。”
6、 指示代词,相当于现代汉语“这”、“这样”“这……事”、“那”、“那样”等。例如: ① 渔为甚异之。(陱渊明《桃花源记》)译:渔为非常惊异这件事。之:代指桃花源的情景。 ② 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陱渊明《桃花源记》)译:听说了这件事。之:代指桃花源事。 ②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列子《愚公移山》)译:还不能挖掉魁父这样的小山。
7、作动词用,相当于“到”、“往”、“去”: 例如: ①辍耕之垄上。(《史记陈涉世家》)译:他停止耕作,到田埂上休息。 ②杜少府之任蜀州 译:到蜀州上任。 ③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史记陈涉世家》)译:到驻地旁的丛林里的神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