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从今年1月1日起,为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再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同时对2018年12月31日前达到70岁以上(含70岁)至80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对2018年12月31日前达到80以上岁(含80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对艰苦边远地区城步苗族自治县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