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出警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九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由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