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特岗教师录取分数线是478。
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志愿服务农村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截止2014年8月31日,往届毕业生的年龄在30岁以下。
3.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4.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其中,任教学科为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的,可以报考科学、劳动技术、科技活动任教岗位; 任教学科为体育与健康、生物的,可以报考生命与健康常识任教岗位; 任教学科为心理健康教育的,可以报考心理教育任教岗位;任教学科为体育与健康的,可以报考体育任教岗位;任教学科为思想政治的,可以报考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任教岗位。
5.报考特殊教育学科岗位的,其所学专业应是特殊教育类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一般可不受限制。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体质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的要求。
7.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