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取自愿申请和组织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自愿是指向所在地县级团委提出申请并填报申请表等申报资料,省青基会审核通过后,以“银行卡直通车”方式一次性划拨至受助人指定账户,发放资助证书,并发布资助公示公告(湖北籍学生请向家乡所在地县级团委咨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