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保站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圆满完成办事处交办的各项工作。
2、拟定办事处当前环保工作规划,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3、负责办事处环保目标责任书各项指标落实。
4、负责办事处辖区内环保类材料的汇编、填写与上报。
5、负责办事处辖区内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工作,定期开展巡查,检查辖区内各类污染治理。
6、协助做好国家、省、市级巡察、督查交办件及各类投诉信件的办理,全力做好环保部强化督查、巡察的迎检工作。对交办的各类问题,对照整改清单,按照时间节点,高标准整改到位。对投诉到区环保热线12369的各类信件,第一时间到场查明原因,及时处置并回复到位。
7、时刻关注空气质量微型监测站点数据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做出处理。
8、强化环境网格化监管,夯实网格化管理制度,更好地发挥“一长三员”工作职责。
9、持续“散乱污”企业治理,牢牢盯紧辖区“散乱污”企业,确保整治到位的“散乱污”企业不发生死灰复燃现象,确保辖区无新增的“散乱污”企业。
10、扎实做好“双替代”工作,完成各级环保部门组织的“双替代”检查验收。与区经济发展局做好沟通对接,科学谋划好我办下步“双替代”工作。
11、散煤治理及洁净型煤推广,确保辖区居民户劣质煤使用情况不断减少。
12、持续加强扬尘污染防控,严格落实冬季“封土行动”,对辖区各类施工工地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等制度要求,确保各类开发和建设活动产生的扬尘污染得到有效管控。
13、严格管控垃圾、秸秆焚烧和烟花爆竹燃放,确保辖区内不发生着火点及烟花爆竹燃放等情况。
14、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水利部门做好流域内水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工作,形成治污合力,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
二、个人职责
1、在办事处党工委的领导下,负责环保站全面工作,对上级业务部门和部门人员负责。
2、定期组织部门人员认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环保站人员的业务水平,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3、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并结合部门实际,积极开展各类工作。
4、组织制定部门当前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及时检查总结落实情况。
5、认真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环保工作面大,任务重,质量要求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部门人员一定努力工作,积极改进不足,以更坚定的信念,更扎实的作风投入工作,做出自己的努力,为濮上办的经济发展做出最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