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3年5月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文批准同意撤销大甲乡,设立大甲镇。 2、撤乡设镇后,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3、古田县辖2个街道、8个镇、4个乡:城东街道、城西街道、平湖镇、大桥镇、黄田镇、鹤塘镇、杉洋镇、凤都镇、水口镇、大甲镇、吉巷乡、泮洋乡、凤埔乡、卓洋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