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执行。 2、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报考全部4科)、“免二科”(免试2个科目)和“增报专业”(报考1个科目)三类。 3、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