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是:法制。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可以用四句话来概括:“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 有法可依,是立法方面的要求。这是依法治国的法律前提,也是依法治国的首要环节。
2、有法必依是指一切政党、国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都必须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执法,难点和重点也在执法。
3、执法必严,是指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4、违法必究,就是要严格追究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这是依法治国的必要保证,是法律威严的重要体现。
党的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以建设法制中国为目标,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与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
中国有句俗话:“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针对法律制度缺乏的问题,中国的法制建设首先从立法开始。现在,中国已经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主要领域都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可以说依法治国的基础已经具备。辅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等制度要求则可落实依法治国这一治国方针,实现——法治中国的奋斗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