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国老百姓确实比较喜欢买房,也有无数家庭,把买房作为前半生奋斗的目标。房子一旦买到手,有拥有的期限限制么?到时候会没了么?
其实,题主不必过于担心。
合法手段获取的合法房产,属于个人合法财产,没有到期一说。
最终会归谁?要么归产权人,要么在产权人过世之后由继承人继承、传承,除非产权人过世又无人继承的情况下,会充公用于公益事业。
题主提到的70年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年限。因为土地属于国有,而不动产又由房产和土地构成,所以相当于老百姓“租赁”国有土地使用。当“租期”满了之后,直接续租即可,不会由国家无偿收回,这一点上,在《民法典》也做了规定: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虽然以上规定比较原则(我国大部分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还没到期),但是大方向明确了。至于后续什么时间出台细则,视时机而定。
70年使用年限的起点,从开发商获取土地时间起算。
一般来讲,老百姓拥有的70年产权,实际上肯定是不够的——因为开发商获取土地(开始计算起点)直到房屋建起、再销售到老百姓手里,中间有时间差。如果遇到开发商比较“黑”、囤地时间过长(现在国家已经限制了土地最长空置时间),老百姓吃亏就比较大——相当于用70年的“租金”,“租”了一个不到70年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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