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8年没合同,没有保险福利,还能忍气吞声工作这么多年,也是挺沉得住气的,勇气可嘉,但能醒悟过来想要维权,也算是为时不晚啊!
下面我们来说说这种情况和员工应该怎么去应对。
1.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应当自员工入职三十天就完成劳动合同的签订,入职即员工和单位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入职满30天以上还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从入职的次月起支付员工二倍工资,支付期限为11个月,如果工作满一年以上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企业和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应白纸黑字进行签署,否则企业均为违法用工。
2.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企业应当自员工入职30天内为其按时足额缴纳社保,逾期未缴纳的企业则属违法行为,按照法律程序,社保机构会责令单位改正,如果单位仍不缴纳,则可以进行罚款,勒令公司为员工如数补交,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如果说是举报单位或者仲裁单位,相信大家都会使用这招,但这招并不是一定奏效,最好的结果就是单位改善了这种情况,个人也还继续能在这家公司干活,工作不受影响的同时获得齐全的福利,这才是大家想要的结果。
我们中国人讲究“ 以和为贵 ”,毕竟和气生财嘛!所以员工遇到这种事情,不要过于冲动,举报和仲裁不是首选的办法,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自己若是感觉在公司没有安全感,可以好言相问负责的同事,说话的方式千百种,委婉婉转的表达通常使人容易接受,比如可以说自己某某事情需要用到劳动合同作为证明,公司可否协助提供云云。
对于社保的未缴纳,也可以用政策的形式作为分析和参考,诸如同行的某某企业因为未交社保受到了惩罚和巨额的罚款,慢慢的企业也会重视,能8年不交社保的单位可能是相关负责的同事风险意识不够恶意节约成本造成,也可能政策获取不及时等等多种原因,耳濡目染的说说不交社保被稽查的高额成本,企业还是能有所动的,如果员工都懂法也是对企业的一种威胁。
如果个人出面企业无动于衷的,我们可以退而求其次,找寻单位的工会反馈协商处理,工会出面的效果会比个人明显,企业一般会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进行收敛和改善。
而举报和仲裁是为“ 下下策 ”,一上来就举报和仲裁企业,势必会闹得鱼死网破,即便是各项福利和工资补发齐全了,也不能保住自己原有的工作,可以说“ 赔了夫人又折兵”,虽然能有补偿,但也不能即可到达你的手上,你让企业不爽,企业也会让你在拿到赔偿金的路上苦苦煎熬,同时还要面临再寻职业的不易。
有人会单纯到为了保住这份工作,选择忍气吞声不缴纳社保,这种做法其实对个人来说损失非常大,风险也是特别大,非常不提倡这种做法,因为我们上班缴纳社保,就是为了到退休的时候能有稳定的养老金,平时生个小病就医的时候费用能有所报销,如果说这些你通通没有,那等于说我们所有的看病费用都需要自付。其次,我们到达退休年龄时,没有了工作能力,我们是一分钱的养老金都不会获得。所以会对我们的养老造成很大的困扰和不便,必须高度重视起来。
通往成功的路千万条,我们不求走最捷径的,最起码选择正确的一条去走,分道扬镳是解决不了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