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经2015年9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10月2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公布。 2、该《办法》分总则,采购、验收与贮存,使用、维护与转让,监督管理, 法律责任,附则6章35条,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