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是事业单位,其工作职责是:
1、宣传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农业农村社会事业与农业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
2、负责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调研,承办农村社会事业具体工作,促进乡村振兴;
3、协助制定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发展规划;
4、承办革命老区建设具体工作;
5、完成县农业农村交办的其他任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的招聘条件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