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全领域的法规体系与我国其他的法规体系差不多,但也有其特点。
第一层,最高层是法,主要是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这些是全国人大审议,国家主席发布的;
第二层,是国务院条例,主要是核设施安全管理条例、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放射性物质运输条例等,还有一些正在制定,这些条例由国务院发布。
第三层,是部门规章,就是国家核安全局发布的制度,比如选址安全规定、设计安全规定等的。
除此之外,可以延伸的第四层,就是技术层次的文件,比如常说的核安全导则类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