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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人才培养计划(护士有编,已工作8年,合同期内个人原因辞聘,院方要求交1万多人才培养费用。合理吗)

合理不合理,需要看你和医院签订的合同,以及与合同相关的协议。

比如说医院送你去学习,可能因此和你签订一个必须在学成后为医院服务多少年的协议,你签字了就必须遵守。此类协议通常也会约定违约赔偿,但如果这个赔偿超出医院为你培训支付的费用,是不合理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确定合理数字。

有一种情况是这个培训为你量身订做,你的离去不仅使医院损失培训费用,还导致医院原来指望你培训后开展的工作无法开展,给医院带来损失,这比较麻烦,就不仅是赔偿培训费的事了。不过你只是个护士,应该不存在这种情况

如果医院并没有提供资源让你学习进修,那么以人才培养费用的名义来索取赔偿,是不合理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肯定会支持你。

关键字:计划 / 护士 / 工作 / 合同 / 医院 / 人才培养 / 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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