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规定,幼儿园每班的标准人数为:
1、小班20~25人;
2、中班26~30人;
3、大班31~35人。
另外对不同规模的幼儿园班级数量也有不同规定: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
1、大型:10个班至12个班;
2、中型:6个班至9个班;
3、小型:5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
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
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人,托儿大班21~25人;
2、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扩展资料: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于2016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原《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废止。
随着时代的发展,保育要求不断提高,新规范相对于1987年12月1日实施的旧规范,在很多方面作出了较多的合理调整。
参考资料:
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