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到人民医院、公共卫生救治中心鉴定,再到社保局进行申请办理。
申请流程:1.到人民医院、公共卫生救治中心进行检查鉴定,鉴定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疾病。
2.患有以上特种病患者,医院收齐资料后统一交社会保险局审查确认。
3.确认后办理《特殊疾病卡》。
4.申办人只需在确认通过后到相应申办医院领取《特殊疾病卡》。申报资料:1.在人民医院、公共卫生救治中心领取特殊疾病申报表1份。2.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疾病诊断证明。3.检查检验报告单。4.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本人近期一寸照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