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再次明确: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法规政策规定,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涉及设立抵押权、地役权或者办理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的,依法颁发不动产登记证明。
这就意味着:跟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城市商品房屋所有权一样,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也合二为一,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