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订购流程(20万元以下)
采购人:
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申请),特别注意:组织形式:分散采购,采购方式:其它-定点采购-直接定购。填写正确后提交,采购人需要进行审核,审核后提交归口科室审核,归口科室审核后提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审核后采购计划可以使用。
采购人根据已申请的采购计划在【定点服务】中的【采购计划】-【新增联系单】,出现新建联系单页面,注意选择(直接订购或二次竞价)点击【确定】,填写服务地点是额敏县,选择【供应商】后,出现【下单】界面,点击【下单】,出现下单界面,填写相关内容,添加采购计划,选择已申请的采购计划,填写使用金额,点击提交审核。
采购人在【联系单审批】中审批该联系单后,系统将自动生成采购公告并发在新疆政府采购网。
供应商:
供应商在【电子专场】-【通用定点】-【联系单】中处理采购人发来的联系单,点击【接受并创建合同】,出现是否创建合同,点击【确定】,点击【合同】,点击【办理】,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点击【生成合同】,合同无异议,点击【保存】,点击【返回】后,点击【提交】提示确认提交合同,点击【确定】,系统将自动生成成交公告并发在新疆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
供应商点击提交合同后,采购人在【定点服务】中可以看到供应商提交的合同,点击合同确认,输入【本次使用金额】,点击【提交】,选择审核人,点击【确定】,点击【合同审批】,点击【审批】,进入页面后,点击【审批】,并上传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发票、验收单,点击【确认】。合同中【待验收】标签中,确认验收单
二、二次竞价流程(30万元以下)
采购人:
1、采购人点击采购申请,新建采购计划,发起联系单,填写业务类型、预算金额、交易方式选择二次竞价,点击确定
2、在联系单创建页面,填写联系单信息,带“*”的为必填项。
【填写注意事项】
关联本次需要使用的采购计划;是否需要关联采购计划根据区划财政要求而定。
如有采购需求或对供应商的要求可填写在“备注”栏。
附件可上传项目概要、联系人、工期、材料清单、报价要求等信息。
选择需求类型,填写数量和单位。
如单位配置了联系单审批,选择审批人后点击【确定】,提交后,状态为审批中,联系单流转至审核人审批。
3、如配置了联系单审批流程,则状态为“审批中”。
4、联系单审批(可配置)
如联系单需审核,需在系统管理-权限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