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理承包合同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 需要清理 地块地面上的垃圾,甲方同意由乙方承包清理。为此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业经充分协商,现就本垃圾清理承包签订本合同。
一、清理设备: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铲车、运输车等机械设备;
二、清理方式:本区域范围内所有地上垃圾清理干净,垃圾搬运工作由乙方负责,清理出来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提供场地堆放。
三、清理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必须在本期限内完成本区域内的立即清理工作,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工期,每延误一天给予500元罚款。
四、清理费用:清理费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五、付款方式 :清理完毕后甲方应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本清理费(乙方提供正式发票)。
五、施工安全:出租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操作技术规程规范施工,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凡在作业过程中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双方在 签订,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承 租 方: (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出 租 方:
签订日期: